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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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特刊

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特刊
 
 

 
每份提名必須由一位提名人提出,並獲得兩至三位和議人支持。提名人、和議人及候選人均須填寫提名表格。

提名人
和議人
提名
如何索取提名表格及指引?

 
誰可出任提名人?
 
如你符合以下資格,便可以個人名義出任提名人—
 
  校長;
  候選人的同事;
  候選人的同儕;或
  資深教育工作者




 

 

 
教師可否自我提名?
這計劃接受自我提名。

 
誰可出任和議人?
 
如你符合以下資格,便可以個人名義出任和議人—
 
  校長;
  候選人的同事;
  候選人的同儕;
  資深教育工作者;或
  家長
 
每份提名(包括自我提名)必須獲得最少兩名人士和議,和議人數最多三名。

 
 
何時接受提名?
 
提名日期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至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止。
 
可否提名一組教師參加?
 
這計劃接受組別提名。每組最多五人,組員可來自同一或不同的學校。若獲提名的教學實踐由多於五名教師制定,小組須選出最多五位「核心成員」或「代表」,以便評審團考慮該份提名。

若教師被兩名或以上人士提名,應怎樣處理?
 
若教師獲多於一位人士提名,他須決定接受哪份提名。
 
提名表格是否須以中文及英文填寫?
 
提名表格須以中文英文填寫。

怎樣遞交提名表格?
 
請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或之前,以下列方式遞交填妥的提交表格
 
   
  親身送交或郵寄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36字樓3602室優質教育基金秘書處(信封面請註明「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提名」);或
  傳真至優質教育基金秘書處(號碼:2530 4451)  候選人的同儕;資深教育工作者;或家長

 
在遞交提名表格時,應否一併提交佐證資料? 
 
佐證資料只須在提名表格中列出,而毋須在遞交提名表格時一併提交。由於評審團日後可能需要參考有關資料,候選人宜把上述資料整理妥當,以便屆時呈交。

 
如何索取提名指引及表格
 
你可以在此下載提名指引 及表格
提名指引及表格
 
重要事項:請提名人、和議人及候選人在擬備提名表格前細閱提名指引。